70岁老人签订28份私教协议,法院判令企业退还大部分费用
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日前夕,岁老私教3月13日,人签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“公正司法促消费,订份大部九游繁荣市场拼经济”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发布会。协议
发布会介绍,法院分费广州法院2024年共处理消费纠纷2.1万余件,判令数量同比2023年有所下降,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.2亿元。退还其中,岁老私教新兴消费领域问题增加,人签经营不规范问题亟需治理。订份大部以网络消费为例,协议部分商家虚假宣传、法院分费九游商品质量问题、判令售后服务缺失等问题比较常见。企业另外,教育培训、美容美发、健身服务等预付式服务暴露出“捆绑销售”“霸王条款”等行业乱象,“卷款跑路”“退费难”等现象时有发生。
此次披露的典型案例中,同样有一案与预付式服务有关,涉及年近70岁的老人追回百万余元私教费,引发关注。
案情显示,谢某年近70岁,一年内与某运动公司共签订28份私教协议,并支付百万余元私教费。私教协议约定的课程为拳击、普拉提等。但在协议实际履行过程中,该公司存在同一时段内叠加扣除不同课程费用的情形。此后,谢某以身体不适等原因提出退费,该公司不同意,谢某遂提起诉讼。
法院认为,案涉合同具有显著人身性,且约定的服务项目及上课频率明显不适合老年人,故支持谢某解除合同的请求,判令退还尚未履行的大部分费用。另外,由于双方合同中无明确约定允许同一时段内叠加扣费,且该公司曾于某日同时段扣除八个课程的费用,明显违背常理,故亦支持谢某要求该公司返还多扣课程费的请求。
典型意义:
本案聚焦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,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诱导性营销损害老年群体合法权益。针对无正当理由重复扣费的行为,通过司法裁判划清依法经营边界。本案为规范老年人消费市场提供了司法范本,既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,又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理性消费意识,从而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南方网、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
通讯员 张雅慧 陈诗媛 尹科
- ·国家消防救援局: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
- ·梅州103所学校拟认定为2020年广东省“绿色学校”!
- ·苗圃育苗忙,备战造林季!今年梅州计划造林4.5万亩
- ·以赛促学 以赛促教!梅州市科协搭建平台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
- ·加快项目部署实施 助力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第一市
- ·梅州非遗传承人齐聚梅城!他们在商量这大事...
- ·亲,别玩火…梅州发布森林火险黄色预警!
- ·“绿轴”花开报春!系靓哦
- ·清新区山塘镇1900亩冬种马铃薯绽开歉收“薯”光
- ·年初六到了!我,想开了!
- ·3月12日正式启用!梅州这些路段新增8处测速点
- ·“换胎侠”“推车哥”...是他们温暖了春运返程路!
- ·国家消防救援局: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
- ·“数”数牛年春节!梅州旅游“吸金”逾6亿 接待游客197.15万人次
- ·返程高峰来临!不想经历“堵局”,一定要避开这三个时间段
- ·梅州市第五届“自强不息好少年”吴宝珊:想帮妈妈减轻一点负担